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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180余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咨询

1998-05-1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计亚男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17日讯为配合开展第八次全国助残日,今天全国各地18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、2000多名法律服务人员义务向残疾人、妇女儿童、老年人、下岗职工等提供法律援助咨询。截至下午2时,各地的咨询点已经接受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6万多人次。

这次活动旨在发挥法律援助为社会的贫者、弱者和残疾者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服务,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。在京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、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的教授、学生,中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中国康复研究中心、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专家参加了咨询活动。

据了解,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共分为四级,包括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、省级法律援助中心(33个)、地市级法律援助中心(79个)、县区级法律援助中心(59个)。未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由司法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。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,行业奉献和社会捐助为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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